这是否属于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3:08:38
我是一家民营医院,近期做了一期杂志(无刊号,免费发放,数量少),做为医院内部资料。但出乎于意料之外的是,我医院发放的杂志名称和某单位发行杂志大概一致.事过半月,昨天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我们医院侵权.叫我们去他的单位恰谈处理,开始说是在卫生厅,我们去的时候却变了位置. 请问哪位法律指点迷津!
因为有外来人员帮我们发放了一部分,他们手上有我们的杂志.但两本杂志的标题格式是迥然不同的

这不构成侵权~~毕竟你们的是内部资料,构成侵权要有四个基本要件:1、有侵权的行为
2、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照你所说没有造成危害,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
3、实施的行为和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4、实施行为必须是过错,你们既没有过错也没有过失。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综上所述,不构成侵权,打官司你有充足的理由~可以胜诉~

如果仅是名称相同的话,不存在侵权问题。如果是翻印他人刊物,只要是用于内部学习,同样不构成侵权。

你们不用怕的,不用和他们协商,如果有意见让他们起诉好了,呵呵。

如果他们注册了看号什么的,就属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