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行了,懂法律的快来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0:48:28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老板没有提供劳务合同给我们签订,只是口头承诺的一切待遇,由于他们说话不算数,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及约定的假期,无奈之下我只有提出辞职,在得到同意的情况下,却仍然拖延1个多月后给我给我算账,并且克扣了我所有应得的加班费及其他补贴,我去了镇劳务保障事务所告他们,但事务所的领导说我已经在老板给我的结帐单上签了名就无法告了,可是我当时不签名的话就连那8000多元的工资都恐怕拿不到啊,请问我可以继续告他们吗?(因为镇劳务保障事务所肯定不会管我们了),我能拿的到那些工资吗?(我上班几个月没有一天的假期,工作时间每日12个小时,因为我请过几次几个小时的假都被他们给扣除工资了),请各位帮忙指点,谢了!

如果劳动仲裁真的这样答复,你在告公司的同时也可以告劳动仲裁机构的行政不作为.
虽然你在工资单上签字了,但并不代表你认可这就是你全部的工资,而仅仅是说明你从你应得的工资中拿了8000元而已.虽然你没签合同,但是他们却付你工资,正好说明了他们非法用工的事实.
新的劳动法已经颁布了,只要你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信念,就一定能得到你应得的补偿

如果你已经认可了他们的工资 再去要可能有点困难
如果你认为劳动仲裁的答复不满意 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劳动法,不签劳动合同属非法用工,不上三险要补上并对单位罚款。劳动局的检查大队管合同和三险,劳动仲裁管争议。如他们办事不公可向当地政府举报。
也可向法院对用人单位提起讼诉。

可以去劳动仲裁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就直接找律师打官司好了,我朋友的公司就碰上过类似的事情,结果公司还是被罚了,而且离职的员工也拿到了自己的补偿金.一定要有信心,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