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陷害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3:39:48
我一朋友和某人有了摩擦,对方带了3个人到他家里打砸,后我朋友报警,但那3个人跑了,那人和我朋友去派出所做了笔录.我朋友也没多想,以为这样就完事了,谁知对方在我朋友不知情的情况下去做了伤残鉴定(朋友家附近有很多指定医院,但对方去了很偏僻的一个医院,明显是那有人),鉴定说是半月板有伤,对方说是我朋友用棒子打的,还收买了两个人做证人,报到了公安局,下了扑票,我朋友现在被刑拘.期间我朋友家递交了证据,证人证词,可居然说全部不能采用,对方家有钱有门,在派出所,区公安局,区检查院都打通了,此案拖了快3个月了,我朋友也被关了3个月了就是不给解决,已经由于证据不足被检察院2科退回一次了.现在公安局为了拖时间还准备在报,而且对方也已经在区法院找好了人,准备硬判了.现在我朋友还是没承认打了,因为真的被打,而且是医生都知道拿棒子是打不到半月板的,现在有钱就有法吗,律师都说真是无法无天了!请大家帮帮我的朋友说说该怎么办,谢谢大家了!
这场官司胜诉机率多大?

首先,伤残鉴定并不是所有医疗机构都有资格做的,对方做的伤残鉴定不一定有效。 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其次,检察院既然作出退回补充侦察的决定,就说明那里还没有被彻底的污染,补充侦察以两次为限,如果公安机关的审查起诉申请再次被驳回,则不可再要求起诉。
第三,即使一审法院被当事人一方拉拢,未审先判,你也可以请求上诉,如果二审维持原判,你也可以在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要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浩浩天地,朗朗乾坤,正义总会被伸张,邪恶终应被压制

你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制约那些不正当的黑暗现象,邪不压正,那些黑暗现象最怕新闻媒体给他们曝光。

除了请律师辩护,还有别的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