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生下的孩子无领养手续的被养父母养大,现在生父母想要回抚养权,在法律上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5:02:08
表姐在婚前生下一女孩,因为不允许,就寄养在养父母家,一养就是16年.第16年,女孩说想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因为每年都有去看她,于是双方协定13万买断关系,可是当女孩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后.却又心属养父母一方,并对亲生父母句句带怨,字字带刺的对待,似乎有点像报复.在养父母与亲生父母之间摇摆不定,也因此荒废了学业.
作为她的亲生母亲,既不想断送她的前途, 又想亲自教育她成才.每天忍受着女儿的奚落,进退两难.可怜天下父母心啊!面对着养父母的不断挑衅与女儿的不理解,她该怎么做呢?
经核实,在当初收养时已办有领养手续及户口

你们别争了,孩子大了,他自己决定吧。也许这种怨和恨会陪伴你们终生。

违法法律关于收养成立的条件和程序的,收养关系无效。上述,养父母对养女的收养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不符合收养的法律条件。不过由于此案的特殊性,要判断这种“收养”的法律效力的话,还是又经过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行政程序去判断,毕竟养父母和养女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事实上的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