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被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8:36:32
对方5个人我这边就我和朋友两个人,当时他们带头的人一砖头拍到我朋友头上流血了。
1 当时我发现后马上拿东西冲上去打并把其中2人打成骨折我在法律上怎么讲。
2 如果当时我没冲上去,因为打人的人发现事情不对主动要求带朋友去医院,在路上因为有我另外个朋友来了,我叫他送受伤的人去医院,我留下来,把那个打我朋友的人打成重伤了法律上我有责任吗?
3 如果有人送我受伤的朋友去医院,我留下来,那个打伤我朋友的人想跑我拉住他,并且打了起来我把他打了怎么办,如果把他打手臂骨折我怎么办
4 当我送朋友去医院的路上,准备报警的时候打人者要阻止我报警,并发生争执他先动手,在扭打过程中把他的手打短怎么算,另外如果对方有3个人一起上来要阻止我报警并打我,我混乱中把人打伤了怎么算。
5打人者要逃跑,我拉住他,他一起的人或者他自己先动手打我,我把其中一人打伤了怎么办。
6 我看到朋友被打后为保护朋友和带头的人打起来了,他们一起的5个人打我一个人,但是我始终盯着带头人打把他打成了重伤怎么办我。
7如果他们一起上打我,我混乱中抽出菜刀并把他们砍伤我算正当防卫吗?

三者都不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是指违反法律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既包括构成犯罪的严重不法行为,也包括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类的不法行为,而且这种不法侵害是客观的、现实的。如果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自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的,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属于假想防卫。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实施侵害行为且侵害行为尚未结束。不法侵害行为开始和存续的时间,就是行为人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

3、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具有防卫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的貌似正当防卫的行为,如防卫挑拨即故意挑逗、引诱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于对方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情况而是犯罪行为。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必须对准目标,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5、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和结果限度要件。所谓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

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是防卫过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认识到其防卫强度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重大损害是指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或者其他人人身伤亡,或者造成其他能够避免的严重损害。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注意2中所说的正在进行
如果真的有事找个好一点的律师吧

要在进行时还手才算正当防卫. 你过后 或 他们已经停手正准备离开时你还手. 就不算的
下面有个链接,都是关于法律知识的.有关法律问题也可以上去问

我个人意见如下:

一、就当时的环境而言,在人员上你们处于弱势;在伤害彼此的手段上相当;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所损害的对方利益之间基本相当。故而你属于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