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6:03:07
假如某企业11.30日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1500元,12月份发生增值税情况:销项税额为44200,进项税为17000,那本月要交增值税为=44200-(17000+21500)=5700
那假如11.30日增值税的借方余额是21500,本月发生相抵扣后增值税为27200,那本月需要交纳的增值税为多少?
请写出相应的会计分录和计算过程,并分析这两种情况有什麼别?谢谢!!

你所说的两种情况是一样的,留抵21500,就是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21500.
当月销项税44200为贷方,当月进项税17000为借方,贷方44200-借方17000-借方21500=贷方5700。这就是当月应该缴纳的增值税。

1、11.30日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1500元,是上个月月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继续留在账户的借方,不需要转出。
2、本月需要交纳的增值税为=-21500+44200-17000=5700(贷方余额,表示本月应缴而未缴的增值税)
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7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5700
交税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5700
贷:银行存款 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