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月末结转会计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9:39:13
某人本月应发工资为2000元,扣除个人所得税20元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134.20元,实发工资为1845.8元(以现金发放)。问:与此笔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及“扣除个人所得税20元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134.20元”的会计分录应如何做???
1..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2000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社保费134.2
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个人所得税20
现金 1845.8
2.月底结转:
?????????????????
3.到下月交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个人所得税20
贷:银行存款 20
4.到下月交社会保险费时,按比例计算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的部分入账(假如单位承担A元):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 A
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社保费134.2
贷:银行存款 A+134.2
谢谢!!我是在网上看到的,看了他的会计分录我有点不同意他的观点,看高人们是怎样结转的??谢谢参与!!!!
tclm521 - 见习魔法师 二级,拜托,老兄啊,你是在哪里下载的文章啊,是不是发错地方了,我晕,我还占了我大块的地盘.麻烦你看清楚题目,依实际来回答.晕死!!

为了规范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的核算。在建设项目业主承建建设项目时实施源泉控制,即在给建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时,委托支付方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

具体的账务处理应为在拨付工程款时按适用税率计算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款及附加,会计分录:

借:预付工程款—××(拔款全额)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营业税

(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营业税。拨款全额)(适用税率)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城建税(应纳营业税×7%)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按工程结算收入×(1%-2.5%适用税率)]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拨款全额×1%。我区对建安企业实行附征所得税办法。)

贷: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3%)

贷: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交建费附加。(应纳营业税×4%)

贷:银行存款[(拨款全额—(营业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交建费附加之和)]

缴纳税款及附加时会计分录:

借:应缴税金(各项代扣代缴税金)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相交建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各项代扣化缴税金和附加之和)

举例说明如下:某建设承办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工程合同资料等的审查批准及领导签章后,预拨工程款200万元。应代扣建筑安装营业税200万元×3%=6万元;城建税:6万×7%=4200.00元;教育费附加:6万×3%=1800.00元;交建费附加:6万×4%=2400.00元;个人所得税:200万×1.5%=3万元;企业所得税:200万×1%=2万元;合计代扣税费118400元。

拨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付工程款2000000元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营业税60000元

贷:应缴税金—代扣代缴城建税4200元

贷:应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