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儒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2:33:16
好像是一种刑罚,请准确说明它的朝代以及方法

恤刑
指用刑慎重不滥。最初见于《尚书·舜典》:“惟刑之恤哉!”
译:考虑到刑罚可能滥用失当,量刑时要有悯恤之意,使刑罚轻重适中。
后世一般指对于老幼废疾者的减刑和对狱囚的悯恤。以汉代为例:

恤刑是汉代刑罚的适用原则之一。

汉景帝于前141年“著令:年八十以上,八岁以下,及孕者未乳、师、朱儒,当鞠系者,颂系之”。(《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
“鞠系”即监禁,“颂系”即免戴戒具。此令就是在监禁期间,对老幼、孕妇、盲人、侏儒等幼弱者给予免戴戒具的宽宥。特别注意这里的“师”是指盲人,而非老师,由于汉代盲人多从事乐师职业,故称师。

汉宣帝元康四年(前62年)下诏:“自今以来,诸年八十以上,非诬告、杀伤人,它皆勿坐。”(《汉书》卷八《宣帝纪》)

成帝鸿嘉元年(前20年)令:“年未满七岁,贼斗杀人及犯殊死罪者,上请廷尉以闻,得减死。”(《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

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年再度下诏:“男子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妇女从坐者,自非不道,诏所名捕,皆不得系。”(《后汉书》卷一上《光武帝纪上》)
译:老幼和连坐妇女,除大逆不道、诏书指明追捕之罪外,一概不得拘捕监禁。

平帝元始元年还规定:“天下女徒已论,归家,顾山钱月三百。”(《汉书》卷十二《平帝纪)
译:妇女论罪定为徒刑后,允许归家,每月出钱三百,雇人代役。

汉朝之所以宽宥老幼及妇女,是由于他们的犯罪不构成社会的严重危害,同时又能体现统治阶级的宽仁思想。

不是儒刑. 是腐刑, 也就是宫刑(去势.阉割),汉朝的司马迁就是因为替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而惨遭此刑.

是恤刑吧.
看这里.
http://bk.baidu.com/view/552450.htm

儒刑?????????????????????
儒雅的刑罚......
哪有这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