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会计工作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2:22:12
刚刚从事会计工作,在一家公司的北京分公司,(也刚刚到北京开展业务),还未注册公司.票据是快递到总公司的.那这里的会计职责是什么?我整天不知干什么?
越详细越好,会再加分的.....谢谢了
这里的经理说让我考虑一下这种异地财务怎么做? 票据都寄走了,这边我只抄了一下摘要和金额...

如果短期内不注册公司,按办事处来说, 我作为财务人员应该做什么? 先谢谢各位

你好。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因此,在法律上说,分公司(包括办事处等类似机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司,与“子公司”是有区别的(“子公司”就是公司,只是相对于控股公司而言为“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核算上通常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且应由总公司统一核算。

在实务工作中,总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下属的分支机构的会计核算采取不同的方法,主要包括两种:

一是内部独立核算。在这种方法下,分支机构建立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总机构根据分支机构编报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予以合并,将分支机构的财务报表并入总机构的单体报表中。

二是报账制(题中情形属于)。在这种方法下,分支机构不设立会计核算体系,所有的会计业务均由分支机构归集、报送相关的凭证、资料等至总机构,由其进行统一的核算。

在报账制下:
1、对于分支机构会计机构及其人员来说,会计核算本身的工作不属于或者不完全属于其工作职责(根据总机构的要求,分支机构可能会承担部分核算职责),但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仍然是其需要从事的,较常见的有:审核报销凭证、收付现金、办理银行结算、执行总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办理所在地税务事宜等等。
2、需要注意的是,分支机构如有现金业务的,分支机构仍然应当设立现金日记账,并按规定与库存现金、总机构设立的账务进行核对。至于分支机构其他账务,无需设立,当然分支机构也可以自行设立一些简单的记录,但这些记录并不成为会计账簿,只是起方便查询的作用。

异地办理分公司有独立、非独立核算之分。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除了经营资金是总公司拨付外,其他财务流程和纳税申报都由分公司自己独立操作。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则营业税及一些附加税在当地交纳,其他则由总公司做合并报表,企业所得税也由总公司合并核算交纳。
现在在异地办分公司,都是办独立核算方式的。
办事处一般都是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如果你要将票据快递到总公司的.那么基本上是按照非独立核算方式在操作。
确实,你自己要搞清楚你是办什么性质的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