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如何再修第二学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6:23:37
已经毕业了,快三个月了,但在单位专业不怎么对口,想再修一个学位,请问你什么办法没有??怎么修??修什么,谢谢~~
请具体一点
具体报名方面的怎么弄啊?我一头雾水咯

毕业生再修第二学位可以选择以在职人员的身份进行学习。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过本单位的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考试、考核的内容,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

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可根据各专业的办学规模,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有的专业可以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有的也可以由省、市教育部门或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扩展资料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已经获得非文学学士学位的往届生或将在2014年8月31日前获得非文学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考生原则上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XX大学招生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