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9:22:01
我于去年在天津购买一高档商品房,2楼.由于1楼电梯间建了个门厅,高度超过1层高度,致使我家2处窗户被部分遮挡,造成通风、采光、视线等不良影响,此类问题当如何解决为好。
多谢有经验朋友解答。
此案中,开发商是否有责任对业主进行补偿?
有没有法律规定?
补偿的额度应怎样算?
麻烦各位给意见

房地产由不动的土地、固定的房屋和特定的环境共同组成,我国城市建设实行严格的规划管理制度,任何一处房产自身形态和周边环境均由规划预先确定,开发商开发经营。购房人选购这一特殊商品,必须以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为依据。因此,经批准的规划文件虽然在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示,但应为售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改变了所购房屋居住环境,应当向购房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规定了,出卖人对其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范围内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一些详尽具体的说明和允诺,如足以让买受人产生信赖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对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而且买受人就此内容向出卖人提出订立合同的行为并已使销售广告对象特定化的,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没有明确订立在合同之中,也应认定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该内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要向开发商索赔,必须要举证,指出开发商存在违约责任,也就是说现在的设计和你购房时的规划设计有所变更。

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额度的规定。

找开发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