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子东西被偷房东有责任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2:12:42
第一次,2007年5月1号
出去旅游了,三天就回来的,
出去的房间门关的好的,窗户也锁了的,
回来后液晶电脑被偷,还有现金,首饰,总价值在15000左右,也报警了的,但没有用.这次后我要求房东换个锁,因为这样子太不安全了,

第二次,2007年8也9号早上5点出去买早餐,出去没到20分钟就回来了,出去的时候房门锁的好好的,下面的大门也锁了的,回来后房子里的现金1000和价值2000多的手机被偷了,还有几张马来西亚币也被偷,价值100左右.,其他地方也翻了.请问这样房东应该付责任么,?

注:第一次要求房东换锁,房东并没有换,

应该有责任

这么霉啊!是不是别人有你的钥匙啊,因为是出租房,难免之前住的人家还留有钥匙呢!小心喔!

有责任,一般上换锁都是自己换,没有要求房东换的.你可以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