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董文物 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7:02:25
一般农民或渔民在田里或海里无意中获得一件古董,然后将该古董卖于他人(国内或国外)是不是有法律问题啊?
将自己家的祖传古董卖出国外是不是也有法律问题呢?
我想再问一般情况法律如何处罚??????如果有多种情况请说出各情况的处罚程度????回答完后我会多给30悬赏分,说到做到

有问题。
按照我国法律,埋藏的古董一律国有,任何发现人私自处分的可以依据刑法328条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将私人古董卖给外国人要求有有关部门的准许出口证明,否则如果系禁止出口文物则可能依照刑法325条追究刑事责任。

补充回答:
如果是挖到古董转卖的,视是否恶意、数量、古董是否文物,处罚从罚没违法所得开始,轻重不等,比较复杂。总的来说,如果只是单件的普通古物(不涉及各类遗址、墓葬、化石群;也不涉及国家保护文物)的,至多就是罚没所得,外加警告、罚款,不会太重的。

祖传古董外卖的,如果不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的,就只是一般商业行为,没事的,顶多就是因为没有按照程序报关,被海关罚款。如果涉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刑法规定的很明确、清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