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要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31:47
关于缓刑的问题,不知道有没有法律具体的说明.什么样的犯罪可以缓刑呢?我儿子是盗窃罪(窃电),价值1万.以前表现一直都很好的.
杏遇墙,你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儿子是窃电.他开工厂的,就是少交电费了.不是偷电缆.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不是缓刑,注意区分。

A、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B、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C、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其基本特征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缓刑,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即如果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规定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查出有漏罪,也没有发出有新罪,考验期满,撤销缓刑,原判刑期不再执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如果在考验期内发现缓刑人具有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接受监督等情形,也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执行的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

你现在快去公检法那边"运作"吧

你儿子是1万人民币,属于巨大财产(好象是特别巨大),象电缆这样的东西很值钱的,但是倒卖的话却没有多少钱

你没有运作别说判缓,三年盗窃也许都成立了,千万别有侥幸心理,法律这东西可叮可卯,如果你不管的话,只能加重不能减免

缓刑的本质就是留档案里,给你提示,也属于"监外服刑"

以下说的可能没有你要问的,但是我是热心想给你点建议

现在也许是在看守所,也就是37天的逮捕时间,所谓的"一看",37天后正式逮捕(这个时候归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