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盗窃量刑如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9:38:04
三人在某市盗窃摩托车多起(具体不明),经打听得知三人被抓已有20余天,已转置当地看守所,还没有转交法院起诉,有关部门说还要两个月左右才转交法院,请问这样的程序是否正常?
三人如被判刑根据盗窃数额的多少,如数额巨大的话是不是三人均要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不是主犯又当如何量刑?

这要看具体情况,要看犯罪数额,另外各地对犯罪数额规定不同。
  一般团伙盗窃,3年以上10年以下 ;
  犯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
  另要看有无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退赔、表现、前科、态度等,相应地进行量刑,可委托当地律师辩护。

1.《刑法》264条 盗窃公私财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从你陈述的情况看,这是一起共同盗窃犯罪案件,说团伙或集团犯罪都不为过。数额大概在两万至四万之间。属于数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到底够哪个界限,还要看物价部门最后核定的价格,以及你们当地确定的数额标准。

数额巨大和特别巨大的界限,最高人民法院是这样规定的: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市自治区高级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标准。这里我想告诉你的是,除了一些大城市 ,一般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标准悬殊不会很大。另外,价格评估也是个问题,比起一般群众的认定可能要高一些。
已经构成盗窃罪的从犯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