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不让我看我的孩子,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1:19:36
我(作为妈妈)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小学),上学后就一直由他们爷爷,奶奶带。不幸的是,现在我们正在闹离婚,估计离婚是铁定的了,目前正在诉讼期间。可他们爷爷,奶奶不让我看我的儿子女儿,我该怎么办?

离婚后,法院基本都是一边一个,到时后他们又不给怎么办?这里面小孩的意思表示很重要吗?因为孩子一直都由爷爷,奶奶带,因为他们的威胁,根本不敢违背他们的意思说话。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呢?

请大家帮帮我。

1、在你们未离婚前孩子的爷爷、奶奶不让你见孩子也可以起诉,但考虑时间因素,没有什么意义。2、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 法律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这点对你不太有利)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实践中如果子女已满十周岁,他们的意见是比较重要的。由于你们有两个子女判决一方抚养一个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除非一方按上述规定不适合抚养孩子或者两个子女都不愿随其生活。3、对于判决执行问题。如果判决后,对方不送还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对其实行拘留或罚款促使其履行判决。另外如果离婚后的探望权受到侵犯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注意:法院不能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4、建议:如果孩子是受到爷爷奶奶的威胁不敢讲真话,你就要事先与孩子取得沟通,促使孩子讲出自己真实的想法。

你是孩子的母亲,有监护权,你在离婚前要看孩子,没有人可以阻止,你可以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监护权,返还子女,由你监护.
离婚后子女问题由法院判决,依照顾子女的原则,但你也仍然有两个子女的监护权,你可以看望孩子,但需要与另一方沟通,对方不合作的,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问题在于现实中法院不可能每一次你去看子女不成都会帮你强制执行,判决出来了,对方一直不配合,你的权利很难行使,法院也力所不能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