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父女关系我还要养他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7:54:52
我从小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我到了16岁才见到我所谓的爸爸,我听奶奶说我上学爸爸大概寄了有2000多圆吧,他从来没有对我的学习表示赞成.,他在电话说:"读那么多书做什么,别人不读书照样挣的到钱".我还小没有想以后那么多就没有在继续读书,现在我已经有18岁了,某天我和爸爸吵了一架,他叫我写断绝书,从此和他断绝父女关系,我写了事后想一想怎么我怎么会有这样的爸爸啊!在怎么也是自己的女儿啊,为这点事叫我写断绝书,可笑!!我从来没有说我怨他.也许是我对他只是他生了我,对我没有一点父女之间的感情,才会这么轻易的说出这样的话,但是以后我还要抚养他养老吗??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所以我国婚姻法规定无论什么情况下亲生父母子女的关系是不会断绝的,当然,除非是死亡。所你和你父亲不论签署了什么,在法律上都无效的。

对于你父老的时候可以要求你赡养,而你现在上学需要费用可以要求其提供,因为他现在有抚养你的义务。

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可以通过所谓的断绝书断绝的。
抚养和赡养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必须要履行。

情感上来说NO
法律上来说YES

到医院化验一下你的血,看看你是不是他的亲骨肉,若是,那就不能说已经断绝。不知道你作了什么?让他说了此话?

养,因为他是你父亲.

你做得未免太绝情,他生育了你,虽然没有给你太多关心和爱护,但是天下没有一个父亲不爱孩子的,即使他反对你读书,你应该和他沟通,而不是这样的排斥他,希望你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