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的这种情况算是信用卡诈骗么?构成经济犯罪了么?非常急,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05:57
我男朋友在06年9月的时候办了一张招商银行的信用卡以及附属卡。当时附卡是给他的前女友用的。06年9、10、11月我男友都用这张卡进行消费或取现,也有按时缴纳还款。
07年2月他的卡片遗失,他挂失之后就一直没有理会卡片的情况了,并且在06年11月换了工作,招行的账单他从11月之后就没有再收到过了。
但最近有个自称是律师事务所的人经常用手机(后来我问他索要座机,他说他们是临时在深圳成立办事处没有座机)打电话给我男友的家人,说他欠招行的卡债五千多元没有还,再不还就要被立案。我们一直很怀疑这个律师事务所的人,因为他每次打电话都是用手机,并且我在百度上搜他的号码都是河南的。昨天晚上将近七点的时候那个人又打电话给我,催缴还款。我感觉事情有点不太对劲了。
今天上午查了我男朋友的卡片,果然是有五千多的欠款,而且最多的消费是在06年的12月和07年的1月。我男友说那段时间正好是他最忙的时候,没有用过那张卡,怀疑是他前女友用附卡消费的。这期间他一直都不知情。
这种情况下,我男友算是信用卡诈骗么?他构成经济犯罪了么?
要点:
1、涉及款项总共5572.71元
2、从06年12月后,到今,已有八个月没还任何借款了
3、男友对06年12月以后的消费并不知情
4、卡片在07年2月份遗失,并且已挂失
请懂法律的人士帮忙解答一下,谢谢,非常急,在线等。。。

你所说的情况不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196条规定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首先本案中你的男朋友没有犯罪故意的行为,也就是主观具有诈骗活动,以骗取钱财为目的.其次信用卡持卡人实施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最后是你们对信用卡没有进行恶意透支,在1月丢失,并已进行挂失.那么从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来看,你男朋友不符合上述所规定的行为.所以不构成犯罪.
建议你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警.使用信用卡消费的人在消费的时候都会有消费记录(或视频监控录象消费记录).那么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的时候会查到这些情况的.
至于你说的信用卡消费5000多元是在你男朋友不使用这张卡并在挂失前,那么其没有使用这张卡进行消费,并不存在恶意透支的行为,就算招商银行要求你男友履行还款义务也无法律依据.因为案件只能等到刑事案件结束之后,事实上使用信用卡消费的人进行赔偿.
假如冒牌律师在打电话要挟,你可以进行电话录音,在到公安机关进行报警核查其真实的身份.公安机关会给你相应的答复.
你要相信法律 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如果真的没有恶意透支,自然不构成信用卡诈骗.别人拾到遗失的信用卡而恶意刷卡,就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遗失了居然不马上挂失,这是非常容易引起公安机关怀疑的.所以趁银行行动前,马上去公安机关报案说明情况.
至于那个催帐的律师,要核实他的身份,最好对别人客气点,如果真是银行的人,银行报案.你们这个情况很难说清楚.

如果你男朋友真没用过那张卡,应该立即报案。
由于你男朋友自11月后没有收到过帐单,可以认定为银行没有尽到义务。没有帐单怎么还款,所以肯定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至于律师事务所的人打电话,他没有提供身份证明且你们有足够的理由怀疑他的身份,可以不用理会。
建议马上报警。

可以玩110啊!就当和那伙人玩场游戏了!别怕有警察在,不敢怎么地!既然你已经到银行挂失,那么你在此期间的消费不会计算到你个人头上.
楼上的那几位答的还是可以吗!
楼上的龙律师的观点,说的详细把问题解决明白了.我还怎么回答要说的话都被你抢了.可恶.该死.那是我的答案,你怎么剽窃啊!
大姐把分给我可以吗?我想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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