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如何办理分支机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8:57:19

申请设立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包括分支机构),应按下列规定报经批准:
全国性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核,报国务院批准;
设立省级(包括计划单列城市、经济特区市)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省
级分行审核,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
设立地区、直辖市级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分行审核,报中国
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批准,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
经营外汇业务的信托投资机构,一律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并向
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外汇业务。
经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
证》。经营外汇业务的机构,经批准后,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经营外汇
业务许可证》。
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应凭以上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