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怎么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23:46

地址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法院官方网站 http://bj1zy.chinacourt.org/ 可到上面查查另外,地铁八宝山下,往西走几百米,路南,一般只开西门。

北京一中院法官腐败使简单案件久拖不决

2007年杜书明实际控制的几家关联公司同时收购“邮电业务楼”和开发其它项目,资金链断裂导致未按照约定支付款项而行成违约,致项目连锁性失败,其在违
约3年后要求继续履行收购合同是纯粹的滥用诉讼权利。杜书明(2010年北京市审计局在其他事件中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指使北京现代家园置业有限公司、北京
嘉世宝贸易有限公司对北京环三环至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致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大通、北京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和对“邮电业务楼”项目公
司股权查封都是有预谋的恶意诉讼,其直接后果就是严重拖延了“邮电业务楼”的开发建设,造成工程的彻底停滞,严重影响了首都形象、形成了重大安全隐患、给
相关企业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

“邮电业务楼”案件从事实角度看是非常清楚的,案件不应在法院久拖不决。但是,案件自2010年6月25日立案,在李法官审理过程中没有理由地延
审了两次。2011年12月又无故把主审法官李法官更换成了姚法官,客观上再次拖延了案件的判决;2012年3月新任姚主审法官又对本案无故的进行了延期
审理。这样清楚的案件现在又届审期届满了,不知是否又要换法官?或是其他未知的理由?将地处黄金地段的、本该是北京市形象工程的“邮电业务楼”彻底推下
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应当在3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应当在6个月内结案。存在纠纷在法院正常审判,
法官职权本应捍卫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义,但是杜书明通过与某些个人的特殊关系等其他非正常手段将案件在一审阶段就已拖延2年,至今仍不判决,在法治社会
的21世纪的今天,此类行为让人无法不想到:腐败、权钱交易、滥用职权等行为。现在案件事实非常清楚,在没有鉴定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