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死亡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8:16:19
我的父亲2001年患职业病,2007年8月因职业病死亡,我已经成年,我有一个未成年的弟弟,母亲下岗,上有84岁的爷爷,请问应该得到多少的赔偿,我要问的是具体的赔偿钱数,请简单明了的回答,谢谢大家!
(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上边这句话看不懂:亲属有劳动能力就不给了?还有生活来源是谁给谁提供,好象很模糊啊,看不很懂

首先应当认定,你父亲的死亡是由于职业病,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即可以按照工伤的赔偿标准来执行,但具体的数额要根据你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来确定。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说明:
1、“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针对你家的实际情况主要是指你的弟弟和爷爷,因为他们的生活来源是你父亲的工资等收入。
2、“亲属有劳动能力就不给了”,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是由几个部分组成的,既要考虑向上边所说你的弟弟、爷爷这样需要由你父亲抚养的人,也包括死者的配偶,也就是你的母亲(比如,你的弟弟,从现在开始到18岁的年数乘以你们当地的生活费标准;你爷爷也是这样,只不过是计算他预计的寿命),所以在计算死亡赔偿金时要将这几部分的金额加在一起。
3、“生活来源是谁给谁提供”,生活来源在你家具体是指你父亲提供给你的弟弟、爷爷,你母亲因为是成年人,又有劳动能力,因此不属于“被抚养”的范畴,她所获得的只是因配偶死亡而获得的精神赔偿。

我和你说,具体赔偿数额你问我们谁都不知道,只能给你个大概的数目,因为具体数额要看法院怎么判了。
另外要看你是哪里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

他们赔10万到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