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女朋友骗了,给她的钱物要不回来了,算诈骗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6:23:24
我分几次给她的钱有1200,一个金锁值600左右,平常吃喝都是我付,而且都不去一般的快餐店,却突然提出和我分手,给她的钱物她说不给我了,难道说分手了,我给她的东西就归她了??我问她要她还理直气壮的对我说爱哪告去哪告,不知道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我的财物,毕竟给她是有前提的,是在她和我处朋友的情况下的,虽然不是很多,但是我感觉我被骗了。。。心理怪怪的。。。

朋友,首先我也同情你的遭遇,同时我也说出我自己的观点。
第一、大家处朋友,花了点钱,买了些东西给你心仪的人。给出去的钱,拔出去的水。算啦,别计较这点钱,心眼死在这里很不值的。 而且当时你们都是快乐的,我相信。其实这些钱还不要计较的好,到时候难免大家见面为了这尴尬的气氛喘不过气来。
第二、你女朋友也不对,既然大家处朋友,之后你向她索要曾经给她的东西,她却不给,还说什么就是不给,你爱哪告哪告去。能说出这种话,可见你这朋友不要也罢了。你个大男人,哪里值得为她生这种气呢。
第三、也就谈到了楼主所问问题的关键。
我国法律明显规定:经过双方同意并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一方给予或赠予另一方钱财或物品,事后另一方有权不归还当事人。
这样的话,就除非楼主找到你当时并不愿意将钱财或物品给予你朋友的证据。这年头法律都讲究个证据,没证据我还是劝你不要上诉了,即使上诉了还是自己吃亏。

晕死,这点算什么~~做男人就别这么小气啦~失恋是正常情况,你没付出过,美女又怎么会要你身边呆上那么久呢?只是日久见人心,有可能她觉得你不适合,就得另找;而现在你也看见了,别人不要你,你就只能失恋了............吃一堑长一智吧,以后的路还长,有缘再找个情投意合的吧.不过以后再碰上了想泡的马子,付出可能会更多哦,你自个小心从事吧,该出手是就出手,不需出头就别强出头!都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钱也不能买来真感情!不是你的钱花得越多,女人就归你!最主要是两人在一起有情有意才对!!!切记啊施主!!!阿米托佛~~~

  不属于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由于双方是在谈男女朋友,期间男方给女方的财物应属于赠与。双方感情破裂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退还财物,这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诈骗。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需要男方到法院提起诉讼。

才这么点钱。。。我给她买次化妆品就一两千。。。不过楼主我跟你讲,我们是同命人,我当初也去派出所,还找了律师。。。不过在法律上,我们真的得不到支持,不过楼主别灰心。。。我的解决办法就是威胁她,因为咱们既然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她其实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你就跟她讲,还不出钱就打她,要么打她一顿算了,要么就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