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号以前在银行存的钱,其个人存款所得税按多少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23:05:04
如果有知道的,请明确说明一下.现在不是其个人存款所得税降至5%了吗,以前存的钱是不是从8月1号开始也按这个税率算啊?8月1号之前还按原来的20%算吗?

前几天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做了解释:

分段计息。

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7年8月1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应按政策调整前和调整后分时段计算,并按照不同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举例如下:某储户在2005年1月1日存入3年期存款,应该在2007年12月31日到期。该项存款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而2007年8月15日至2007年12月31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储户在2007年8月15日以后存入银行的储蓄存款所孳生的利息,一律按5%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简单说来就是:8月15日之前产生的利息,征收20%的利息税,8月15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征收5%的利息税。
存款按日计息,存一天就有一天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