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疑问?(请相关人事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6:25:07
我与父亲在年30晚上被一辆轿车撞断了腿!对方是全责!
由于钱问题不一致!最后就上了法院!我父亲被评成腿7级手10级
总7.5级
我是腿就10级
可对方不服.我家又是老实人所以对方要求从做!就从做了!可在法院做伤残鉴定的时候!鉴定人员看到我爸固定架还在.说不可以做鉴定!等好了才可以!我们就想不通了!为什么!不能做了!是不是法院做鉴定就是这样!因为对方是检察院的!所以我们想不通是真不可以做还是他找人了!
所以在网站求救一下!最好带网站(依据)!
因为这不是玩笑什么的!
跪求好心人知道的回复我下!!

对方当事人犯的应该是过失肇事罪。
根据刑诉法120条规定,对有争议的医学鉴定由省政府指定医院进行。
你可以调查该医院是否符合这一条的要求,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