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给别人打的欠条有效期是多少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1:55:21
某个客户2006年5月1日欠A公司一笔货款二万未付,请问他的付款期限是多长,在什么时候要换欠条呢?

欠条有效期也就是法律上的诉讼时效,欠条的诉讼时效有两种,有具体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没有具体还款日期的为借款之日起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写明什么时候还了么?
写明的话是写明还的时候之后的两年之内a公司要向此客户崔讨,不然两年后丧失了胜诉权,但是欠条没有作废。

没有写明就是借的那天算起的两年

欠这笔钱是因什么欠的,如果是依合同,合同应当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的合理期限内所要。时常催要欠款,2008年5月之前要换欠条。

如果没写还款时间,原则上一直有效。

没约定还款时间的,由债权人提出还款请求后有两年的诉讼时效.
否则只有一般时效,为二十年.二十年后债权人丧失诉讼胜诉权.

只要持有欠条人,有每年不间断地追要欠款的证据,该欠条一直有效,故意拖欠的还要追加利息和误工费的.请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