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判决离婚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4:43:36
现在是我想离婚,对方不理采,我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主要提一下两点:(不含涉外及港澳台的)

(一)一般规定: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特殊情况:(对现在一方外出打工或经商而产生的婚变情形很适用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特别注意第二点中包含,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情形。

对于第二点,对方不理睬你的问题,不用顾虑,起诉离婚是单方行为,和协议离婚不一样,对方当事人问题法院会解决的,你必须配合提供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若对方坚决不出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

是的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那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总之,要起诉解决了.

必须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