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年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23:36
我前两天看到了这个:《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的解释:“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刑法第17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已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才负刑事责任,绑架撕票的,不负刑事责任。
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一个15岁的人贩卖了毒品(他不知道是毒品),应怎么判

不负刑事责任,因为他对此并不知情,只是受人利用,指使他的人构成间接正犯,承担法律责任

贩毒罪本身要求行为人知道其所贩卖的物品为毒品 如不知道则不构成本罪

不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