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判决书上讲的另行上诉,进行上诉,这样的上诉是属于一审还是二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0:11:50
我和律师签了一个合同,合同规定,本合同有效期截止到一审终结止,现我已收到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但判决书驳回了我其中一项请求即我们要求被告赔偿的假肢费,法院驳回的理由是该费用尚未发生待发生后再另行上诉。我的问题是:就法院讲的在一点去另行上诉,这样的上诉是属于一审还是二审。请高手把法律的依据哪一章那一节告诉我。谢谢
我今天和律师签了委托合同,委托律师继续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这样是不是已经是第二审了吧。一审是不是已经结束了,我和律师之间签了一张关于一审的合同是不是已经失效了

如果法院判决书说的是“另行上诉”,那一定是法院的笔误。

但是,这个问题你如果对于原审判决提起上诉的,可以一并考虑通过提交补充证据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假肢的价格、使用年限等,可以通过补充证据来证明必然发生的。所以,并不一定都要等将来发生来解决。但是,如果仅仅只有假肢问题,其他判决你都满意,那么就不一定要上诉了。具体你还是咨询一下你的律师吧。

补充答复:如果已经委托律师,为什么不咨询他相关问题呢?虽然你的问题并不算什么问题。委托律师的合同里面肯定存在委托律师代为二审诉讼的约定。另外,一审的委托代理合同应该算是履行完毕,而不能说是失效。

应该是另行起诉吧?当然是一审。
上诉针对一审判决的,要在一审判决下达之日15天内上诉;另行起诉是医药费发生之后,再次起诉,还是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