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属于非法集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2:02:13
我有个专利项目,投资200万,我自己投资100万,剩余打算通过向社会集资的方式解决,方法为私下通过朋友介绍投资者(肯定有不确定公众),投资人1000元起投,投资后,我返介绍人10%回报,实际集资为90万,所有关于项目的计划和资金安排都清楚打印成文件送投资人过目(包括介绍人返利),所有投资人投资后经过协商组合安排(因为有限公司不能超过50股东)与我一同建立公司,成为公司法定股东,共同经营,风险共担,利润共享。

非法集资:
1.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集资
2.国家严厉禁止的集资
3.超纲集资
4.应该退还的资金未及时退还也是非法集资
5.没有开出发票或可公证的收据的集资

有这些特征的是非法集资,你看看还符合你的情况

如果你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无法构成集资诈骗罪

如果我这样也算非法的话,还不如真的去骗好了,哪个公司设立之初没拉过资金啊,有的是先拉钱再建公司,有的是建了公司再拉钱,我本人觉得非法集资应该是看集资人是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向有关部门申报没,这个可以打个插边球,不合法但不犯法就可以了,要真教真了,全世界企业99.99都得关门了,大家认为呢?

程序上有漏洞额,投资多的与投资少的未能达到平等的目的,你的方法可能你自己觉得过得去‘‘但是你的投资者就未必了,回报的多少对他们来说是重点,其实先给投资者先点甜头‘‘这样才会有长期合作的机会

靠!问我们?
到司法局一问不就知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