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 反悔一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6:46:18
即房子买卖,如果未登记,只签定合同,如有一方反悔,物权法是否支持。

。。。物权公示原则。。。买卖合同有效,请求对方交付标的物,否则对方将违约。
至于所有权转移的问题,物权需要经过公示,才能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也就是需要去办理登记,否则很难避免一房多卖,你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弄不好两空。
如果未登记,对方反悔,不涉及物权法的问题,是合同法(债)调整的对象。

不明白你想表达的意思 难道是我个人理解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