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以及侵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2:59:43
我朋友和当地一个企业很熟悉,有个老板通过他往这个企业送原材料,约定好他负责收货以及和厂里的结算并给于他一定的劳务费。结果他从厂里结算了15万以后人跑了,但是厂里还应该有20万左右的货款。现在无法确定的是这20万是否已经被他也结算出来拿走了。如果这20万也被他拿走就是35万了。
请问,1:这样的情况是属于侵占罪还是诈骗罪?如何量刑?
2:厂里财务上那剩余的20万如果没有拿走,只有这15万,性质又是怎么样?
谢谢!!

那叫要看你的朋友的动机了
如果一开始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行行为的话即构成诈骗罪
按照你说的数额15万属于数额巨大
定罪的话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5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定罪的话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的大小将作为量刑幅度的考虑情节之一

不属于职务侵占 因为你朋友不是两方的员工

只能告诉你,两个罪,只能说,量刑是差不多的,3到10年,特别巨大的数额,是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