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的面积与合同面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21:35:34
律师你好!请问我的这套房子是顶层,购房时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268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图,其中阳台面积120平方米),土地面积268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各项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而实测的建筑面积是192平方米(其中阳台11平方米),开发商要补差,我该怎么办呢?
合同中规定的阳台面积120平方米其中含有北阳台的露台(也就是楼下的房顶)而在房产测绘中露台没有算道建筑面积里。但也没有细分阳台是多少,露台是是多少。拿到测绘图后,才知道阳台只有11平方米。开发商认为应该除去露台的面积,剩下的才是房屋的面积,也就是合同计价面积:148平方米(268-260+露台占1/3面积+阳台占1/3=191平方米
测绘计价面积:181+11/2(阳台)+103/3(露台)=220.83平方米,补差面积220.83-191=29.83平方米,开发商还让我给补这部分面积,您说这样算对吗?

商品房预售阶段采用图纸预测面积签约,与最终实测面积数据有差异是正常的,按照国家规定,允许的面积误差比在正负3%之内,你的房子的面积误差比为:

(192-268)÷268=-28.35%

这个数值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你可以有两个选择:
1、要求赔款:面积误差在3%之内的部分:8.04平方米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签订单价补偿,超出部分(76-8.04=67.96)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单价双倍补偿。
2、选择退房,开发商承担合同违约金及利息。

你的问题中不太明白的一点:合同规定中阳台面积120平方米?有这么大的阳台么?我理解为笔误,原意为12平方米。

合同有:房屋竣工后以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的条款,应按实测面积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