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失踪?失踪包括哪些必备因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8:53:49
什么叫下落不明,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还有,范蠡和西施是不是失踪了?

《民法》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失踪 :
去向不明,找不到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