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打官司,老百姓要交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6:25:07

古代官府办案,不管是县官、知府还是抚台衙门,其实是兼做如今公安和法院的两种职能。古代官府办案从理论上讲不许向百姓收费的,告状者只要击鼓鸣冤就行了。讼师相当于现在的律师,属于个人有偿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衙门收费的性质,至于“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是指贪官个人受贿的问题。清官肯定不收费,只有贪官、脏官才会向百姓伸手要钱,但不是指衙门收费。

不交

到了清中期以后才出现了类似现在律师一样的职业--讼师,当然请讼师是要花钱的。
打官司不要钱,由当时的国家财政部和司法部户部、刑部承担。

不交是不交,但是你不能随便打官司,必须有正式诉状。一般老百姓不会写字,请人写状子是要钱的。除非你碰上好心人帮你写,不然还是得交钱请人写。

哪里都不能少了诉讼费啊!

buyao

肯定要啊!!!
因为他们请讼师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