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我在一家酒店上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4:29:09
急急!!我在一家酒店上班,同事和我一起利用职务便利,二人在50天的时间里赚了3千的外块,被酒店知道后被开除,并退还赚的钱,酒店还要求我们写辞职书.还要求我们赔偿合同违约金.我还和酒店合同没有到期的,酒店的做法合法吗?按照法律的处罚,我们应该受怎么的处理?酒店有权利报警吗?(我们承认错误了).假如酒店做法违法的话,我应该怎么做??请大虾,详细一点,谢谢了!
合同里面没有什么详细的规定,只的按照劳动法大致的规定!外快就是利用酒店系统的漏洞,赚的钱.

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利益的可以是职务侵占罪~如果你们没有动用酒店的物品~损害到酒店的利益的话~应该没有问题的!
报警的权利谁都有~关键不是谁报警~而是这个问题~警察会不会受理~你们这应该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酒店的做法是否合适~那就要看你们当初和酒店签定的合同内容了~建议你还是找专业人士仔细分析吧~不要把事情耽误了
祝你好运

首先你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酒店的规章制度,而且你所收到的外块金额达到了3000元以上,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酒店是完全可以到检察院对你进行起诉的.对于酒店对你的处理也是完全合法的,你所能做的只能采纳酒店的处理,好好的反思自已所做的事情,一句话:人穷不会穷一辈子,志穷可就不好了。

这些问题要看在合同里怎么规定的,如果没有约定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办理.最好去律师事物所咨询一下比较保险.这种问题酒店没有必要报警的.

什么外快,说说清楚啊不然我不能和你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