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计算工时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3:57:52
我所在厂是台湾注资的,每天上班是12小时,早上8点到晚上20点,或者是晚上20点到早上8点,但只算给我们10个小时的工时,两个小时算作加班,上4天休息两天,全部支付1.5倍,没有双休日之分。说是中间给我们两个小时吃两餐饭,但是无论吃饭与否,工作都没停下,都得有人值班。而且吃完饭也没地方休息,直接去工作了,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上班方式,吃饭能不能算作工时,另外这样子的计算工时方法合不合理,有没有违返劳动法。(原先是11个小时,3个小时算加班,后来厂里为多扣工人工钱,采取了发上措施,与原来比较,至少要每个月白上一天班。)谢谢。
去劳动部门投诉有用吗?

国家法定工作时间8小时/天 但可以加班 加班最多加4个小时 加班时间双倍工资 你们被台商坑惨了 但即使你去告他 也不可能告走的 知道什么叫金钱社会吗 他比你有钱 所以他是你老板 你除了跳槽 没别的选择

没用的 只有跳槽

台湾企业就是这样的

不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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