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发生个人所得税和社保时个人税款和个人社保金都由公司支付,应如何做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6:58:14
由个人支付部分由公司出,不扣缴个人

首先,先说社保,对于公司交纳的社保部分,只要不超过当年工资标准的3倍,就可以全额在费用中列支,如果个人部分也由公司负担,那么企业可以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也可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是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得在所得税税前列支,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也就是说,科目可以进费用,但是必须列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然后,再说说关于个人所得税,如果是由企业支付个人所得税,那么在按照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出来的得数以后,再加入工资总额再行计算,举例:你的收入为2000元,那么,如果是企业代扣代缴,则应纳税额=(2000-1600)*5%=20元,如果是企业缴纳就需要将20元再加入2000元的工资总额,再行计算,具体如下:(2000+20-1600)*5%=21元,也就是说,由公司交纳个人所得税,费用要高一些,而且这21元要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核算,不得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不知你明白否?

发生个人所得税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发生个人社保金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