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事件属于故意杀人罪吗?能判多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8:56:47
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我同他同居了三年,三年里我在资金上帮他好多,同时我也深深的爱上了他,就在最近,他老婆要来了,我也同意分手,但他欠我一万五千元钱,我说只要把钱还我了,我就搬走,我住的是他单位的房子。他给我打的有欠条,欠条上有归还日期,日期到了,他还没还我,我给他打电话,他老婆接到电话就骂我,还声称再见到我就杀死我,我之前去要过一次帐,他老婆打了我,之后我就联系不到他,我就带欠条去要帐,他老婆不承认,起了冲突,他老婆就给我了一刀,但刀是我自己带去的,我去时买的水果就顺便买了个水果刀,我是有意让她杀我的,她之前给我发短信声称只要我去要帐她就杀死我,我住了几天院,医药费谁出?她的形为是属于故意杀人吗?能判多久?

不属于故意杀人,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如果你的伤害构成轻伤的话),医药费自然由她出,

你也够傻的了.拿自己去试刀.. 不能求助于法律吗? 如果解决的干净漂亮 你也为自己争回了一口气... 上面那个义务帮你的.. 希望你真的尽心尽力.. 我也会很欣慰.. 如果你真的爱他... 就要把欠条拿出来 平和的解决问题 为了这样的家庭 你应该拿出法律的武器 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水果刀是你买的 但是她敢用.. 那肯定是她犯罪了.. 你找个好律师..为你讨回公道 如果你是在知道他已经结婚的情况下跟他同居 ..那你就不太聪明了 想个办法吧 隐藏你想隐藏的 做好准备 打这个官司.. 我说的够简单了吧

故意伤害..法医鉴定轻伤还是重伤..根据情况看..

属于故意伤害,不是故意杀人罪,她主观上有伤害你的意图,医药费由她出,她要不同意私了,直接法院起诉她,但如果你是轻伤,他则不负刑事责任,但医药费她掏

应该是杀人未遂!

应该是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