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人企业受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5:13:18
我的两个A和B朋友在前一家公司的时候接受了供应商每人3万的”好处费”现在给原公司发现!A主动退还给公司1万元!也退回给了供应商5000元!那公司也已经出了书面说明不追究他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大家觉得啦?这样那个退款的朋友和没退款的同事都会有什么情况出现?要是上升到经济犯罪上两人的处置将会如何?

如果事实成立,两人涉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按照下面的标准定罪处罚。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认定及处罚本罪,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限于公司、企业人员。但是,须特别注意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因此,这些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不能定本罪,而应当定刑法385条规定的受贿罪。
  2?利用职务便利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利用职务便利,是指利用自己在公司、企业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经办公共事务的便利条件。如果利用的是自己职务便利之外的朋友关系、同学关系、战友关系等,不能构成本罪。
  3?构成本罪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三种:(1)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即依仗自己手中的权利,主动向有求于自己的人索要财物;(2)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此种情况下,行为人是被动的收取他人主动送予的财物,其危害性相对主动索要小,因此多了一个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限制。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要有一定的承诺即可,至于是否实现、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在所不问;(3)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
  4?本罪以受贿数额较大作为必要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即可追诉。
  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