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管理处经营高速公路要交税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0:48:00
好像公路管理处是事业单位,它经营高速公路需要交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么?和其他经营高速公路的企业有什么区别么,请详细点,谢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39号):
自2000年10月22日起,凡交通、建设部门贷款或按照国家规定有偿集资修建路桥、隧道、渡口、船闸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船舶过闸费,收费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物价、交通和建设部门审核,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交通或建设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收费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到制定的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资金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缴纳营业税。此前,已征的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的税款不再补征。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由于所收资金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因此所得税也无需缴纳,本来税收就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如果缴纳所得税,只不过是从这个口袋出,从那个口袋进罢了。

高速公路一般都是单独核算的,不会由公路管理处直接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