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一定要经过公证才具备法律效力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1:59:54
请问,是不是所有的授权委托行为,都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才有效?

我家需要委托他人去400多公里的异地(不通火车)某证券公司办理手续,该项手续法律法规没有禁止不可以委托代办,更没有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才可以办理。因为公证手续必须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到场才可以办理,委托他人代办已经很麻烦人家,还需要带着人家一起去公证处,我实在不希望有这一程序。

看到有的法律专家如此解释:公证不是授权书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不需要公证也具有效力,除非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比如某些房地产交易的代理委托,有些部门规定了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如果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就完全没必要公证。

请问这种说法对吗?我希望得到更多权威专家解答,谢谢。

授权委托书不是必须经过公证的,但经过公证后效力更高不容易被推翻。

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从法律上来讲,只要授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不能力委托办理的事项合法,并由委托人亲自在委托人处签名确认的,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