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7:10:51
我和女朋友是在2006年5月1日年结婚的(举行了婚礼但是没有办结婚证).在结婚前曾一起外出打工同居1年半.结婚的时候是我的父亲给我买的一套房子(房子绝对是在结婚前买的),房产证上面写的是我的名字(就我一个人的名字).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我女朋友曾经帮我借了5000块钱,后来我拿钱还上了.现在我们实在不行了,可能要离婚,想知道我们这种情况如果真离婚了,是不是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我唯一担心的是当时买房子的时候他帮我借了5000块钱,后来虽然我还上了,他会不会说买房子的时候他也出资了?房子会不会对他进行财产分割?
请专业人士进行解答下,万分感谢. 请不要说应该怎样怎样.从法律角度应该怎样.谢谢

一、因为没有办理结婚证,所以你们属于事实婚姻,民法上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所以也没有是否解除同居关系的问题。
二、物权法有一大重要原则即物权公示原则,通俗地说,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所有,所以你不需要担心该套房屋的所有权问题。
三、她帮你借钱,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论你是否已经还钱了,都不影响该套房屋的所有权问题。
除非你们之间另有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房屋的所有权为共有,但是,这仅仅属于你们两个人之间的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总之,你就一口咬定你自己为了结婚买的房子,并且当时是向她借了一点钱,而且已经还了,就没有问题了。

这里面涉及不同的法律关系,因为没有办理结婚证,这些不同的法律关系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