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死亡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22:13
我有个老家的亲戚,在黑鞭炮厂上班,发生了事故,厂长和工人都死了,问怎么去要求赔偿,能否要当地政府部门补偿些,他们监管也不力阿
但政府那边存在着瞒报死亡人数的行为啊,现在是政府那边瞒报死亡人数,而且,就厂长家里也没有什么可以赔偿的东西,且厂长及其家属也已经死亡,没有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安置工人,拿什么去赔偿啊??政府有没有义务出钱来补偿这些死者,好像我们那边最低赔偿标准是20万啊
政府隐瞒死亡人数会承担什么责任,而且承担责任的单位是什么单位
现在的问题是厂长家里没有什么财产可以赔偿,怎么样让政府掏一部分补偿金给死者家属,有什么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政府隐瞒事故不上报,要承担什么责任,由哪个部门来承担责任。

通常侵权损害赔偿只能是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的,如果政府提供部分资金,那也只能算作道义上的补助。如果你的亲戚什么都没有,适当地表达你们对政府瞒报死亡人数和你们没有获得任何补偿的观点,或许对你们获得一定的补助会有帮助。

不能 这和政府没有关系 不能要政府赔偿 因为直接的责任人是厂长 可以要求厂长的继承人来赔偿 当地政府可以给你们一些补偿
最后祝你亲戚好运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确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没有给上工伤保险,就按照保险金额来赔偿。

不能 这和政府没有关系 不能要政府赔偿 因为直接的责任人是厂长 可以要求厂长的继承人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而《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那么,针对同时主张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如何进行反驳?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抚慰金是否存在竞合的情况?司法实践中又是如何操作的?

具体问题最好是请律师介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