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单位能自己决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47:30
公司设立了时间帐户,加班费12月结算一次,我的等级工资是2600多,而每小时加班费的基数是单位自己定的1755,也就是说一个小时10块多,而按照我2600工资,我一小时是15。而且总的加班时间是按照1.5计算。如果单位放假,我们的时间帐户就会是负的,要靠以后的加班小时去填补,加班的时间能和放假的时候相提并论吗?
高手进,帮我解决一下。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差不多啊,说是有文件那都是雷声大雨点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