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合法权益到底在哪?(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20:19:52
我是合川区将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员工.原国营汽车运输公司在95年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现在公司有几十人在上班,其余200多人都下岗.最近公司开股东代表大会,决定除1级班子少数几人和离退休时间5年以内的员工不解除劳动关系外,其余的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员工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就可以在员工接到通知一个月过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只有每年股金分红.请问:像我们这种土地工,且己工作20多年,现在50多岁,单位能真的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吗?现在上班的几十人虽和我们一样解除了劳动关系,但他们都有关系,还不是一样单位给他们缴养老、医保,剩下这笔财产不是少数人占有了吗?少数代表表决的结果能决定我们的生、死吗?像以上情况按股份帛法规,我们这种情况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吗?或是不理睬他,或者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呢?请帮忙指点我们一下.
谢谢!

1,挑选三个代表,从当地政府开始,一级一级地往上

访,要有答复的字据和证据,否则上面是不会接纳的.

2,依法同你们的公司打官司,(法院的行政庭)

3,通过网络向省长.省委书记发话.

我相信你们一定会得到比较满意的效果.

在中国职工没有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