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哥哥姐姐们帮帮我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2:06:59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七月中旬离开公司,我当月的工资也没发,昨天整好一个月了我过去拿工资,老板说我们是集体离职,对公司有影响,所以他不给我们发工资。但是我要说的是我们不是集体离职,我们走的人也不是一个部门的人,也就是说我们离开公司的那些人是不同部门的,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的特殊关系。

我们在工资期间老板没给我们上基本的保险,并且我们的工资是没有一个月是按时发的,没个月都托我们的工资。

各位专业人士帮帮我! 我应该怎么办

可去劳动局仲裁科提出申请,要求补发工资,并将社保补齐,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据,等候开庭,此类情况,一般会胜诉。

可以用法律去追回,只要你说的情况属实,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

劳动仲裁是法定的前置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