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很过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2:41:01
我知道他很喜欢我..我不可以喜欢他,因为我知道我们家庭的家人都不赞成的,明知道没结果所以我都不让它发展下去,
我已经跟他说了很多次..可是他都不听..他送我礼物..我扔掉..(在他面前)他送我花...我就用脚踩烂,我这样做他都不生气..我生日那天他把蛋糕送到我家,..我把它压在他脸上..我就和一班朋友一起去玩,
那天很晚了..他还在我家门口等待我回家...一位朋友送我回家(是男生),
我知道他在看着我们..我就和我朋友KISS...他傻着看着我们..然后失意的走了....我是不是很过分,我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我只知道要是我们再一起也不会幸福..现在他没有再常常出现在我面前,只是偶尔寄封AMELL给我...

爱情是自己的幸福,当然要自己把握啦
你有选择权也有决定权,如果你喜欢他就不要被家庭原因阻挠
卓文君当年为了司马相如她做出的贡献是多么的伟大啊
古人都可以打破家庭的手铐,何况我们现代人呢
如果你不喜欢他,可以找个时机好好和他交流一下思想,把你的想法告诉他
但我觉得你把他送的礼物当面丢掉,踩烂,甚至当他面和别人打KISS,你不觉得你这样很伤他吗?不喜欢就罢了吧,对他反感就罢了吧,也用不着这样吧,是不是过了一点呢?
一个男人可以委曲求全到这个样子真的很难,不是每个人都这样的,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做到像他那样爱你
我没有否定你的做法,我没有任何这样的意思,只是觉得这样太过很了,不喜欢不勉强是对的,但这.......
如果你喜欢现在的他,建议不要再这样了,估计原来的他伤的也不轻了
该怎么做你应该明白

在我看来,你真的做的很过分,但是我明白你的苦衷...亲人与爱人真的没有办法选择....不过,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朗啊,这么好的男孩,哪里找啊?不过....唉!我只能深深得祝福你...祝你会幸福,但愿你的做法不会错...

哎呦,这样的男生当然不要,没有一点情绪的,相处就无聊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