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证上是不是只有公安局的一个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0:50:50

是。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发的一种凭证性法律文书。
  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等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逮捕证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逮捕证分为正页、副页和存根三联。其中,正页是侦查人员执行逮捕的凭证,副页是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凭证,存根由办案单位存档。
  只介绍正页。正页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1)首部首部包括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以及文书编号。(2)正文正文主要包括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机关名称、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姓名、被逮捕人的住址和姓名等。具体可以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经×××人民检察院(或法院)批准(或决定),兹派我局侦查人员×××、×××对居住在×××的×××执行逮捕。”(3)尾部①加盖公安局长印章;②注明年月日,并加盖公安局公章;③在文书的下方由被逮捕人填写逮捕证宣布的日期、时间,并签名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时使用的凭证性文书。
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
人民检察院自办案件需要逮捕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到同级公安机关签发逮捕证.

就是只有一个盖,虽然要经检查机关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但都是公检法内部程序,你看不到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