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工商执照才是有效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7:03:27
我是从事行政处罚工作的,碰到个问题.如果A公司在B(地址)办理了工商执照,后来A公司搬迁到C(地址)生产,且无重新办理工商执照,请问,如果A公司在C地发生了违法行为,那么行政机关应该以A公司营业执照上的企业主体进行处罚吗?还是以A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个人)为主体处罚?
谢谢mfklpv121的回答,问题是如何确认c地的是不是A公司,因为A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很可能是随便的一个人,而且在B地已完全没有A公司了,如果C地确实是A公司,那么一家企业在一个地方办理了营业执照,岂不是全国通用??我个人认为,像生产类的企业,工商登记在某地址,那么只有在该地址上生产,工商登记才是有效的,这样才便于管理,不然随便一家企业冒充A公司生产,那A公司都要承担责任了??但我的观点找不到依据,请帮忙!!

虽然在C地经营的人有一本在A地的营业执照,但你要看在C地经营的人与A公司是什么关系?如果确是A公司的(经营权和债权),那处罚的对象就是A公司,如果只是借用A公司的营业执照以A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那处罚的对象就是实际的经营者。

在我国一般是先处罚单位 在处罚单位的负责任 实行的是双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