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拦路对女性实施性侵犯无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48:44
昨天晚上(07年8月19日)十二点多,我在妹下班回家的路上,当走到一个小胡同时(比较黑),一个喝醉酒的人抓住她的脖子,手做一些侵犯女性的行为,我妹用力挣脱,又被醉汉追上,抓住她的头发做侵犯行为,我妹哭着大声呼救,被一路人(能联系上)听到,抓住了那个醉汉,后来打110民警来了,把醉汉扭送到了派出所辖区的一个警务区,作乐笔录,因晚上,就把醉汉先关起来了。今天警务区的人打来电话,叫过去,我们去了,一个民警(叫李彬,穿警服)对我们说:醉汉不构成犯罪,让私下解决,说赔我妹200块钱了事。我们不同意,我妹经过昨晚的事都吓坏了。今天晚上左右,警务区又打电话叫过去,他们警长说的大意也是这样,我们不同意,他把我们赶出不了,说一会放人,你们爱怎么着怎么着,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最多只能判个性骚扰未遂。而且要看你妹妹的被惊吓的程度。但是可能一:你们没什么证据 二:当地警察非常不负责任,觉的是小事。不想管,让你们私了。如果有适当的证据可以把警察和哪个犯罪者一起告上法庭

确实不构成犯罪哎,只能说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有些事从法律上不好解决的,自己救济吧。 比如找人阴他
当然这只是个人意见,如果是我我会这么做的。

如果精神受到严重损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事实上是未遂,估计也赔不了多少

也没什么好办法的,只能是这样了

怎么办呢 中国就是这样 你还是叫你妹妹以后别那么晚回来 小心点好 要么找人做了那酒鬼

他也算无意视或轻意视性的侵范!治安没有判错,不如你们私下多要一点钱就是了!